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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玩家也可享著作权主播解说画面受保护_侵权
2020-04-20 10:42:43 作者:佚名

原标题:游戏玩家也可享著作权 主播解说画面受保护

广州是中国网络游戏产业重镇,广东是网络游戏产业大省,2019年全省游戏营收规模达1898亿元,占全国游戏市场份额近八成,占全球游戏市场份额近五分之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关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网络游戏纠纷案件的权益保护、侵权认定和赔偿原则作出明确规定。据了解,此前该领域有关立法极少,《指引》是国内首个总结网络游戏领域知识产权审判经验的地方性司法规范,在全省法院范围内适用。

亮点

对衍生行业再创造的知识产权也予以保护

《指引》明确,要依法保护从事网络游戏开发、运营、服务等活动的主体的合法权益;从事网络游戏衍生产业经营活动的,应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在先权益,诚信经营。衍生产业经营者再创造的知识产权,依法予以保护;同时,游戏用户依法取得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也应予以保护。

广东高院说明,处于游戏行业衍生链条上的相关产业领域越来越广泛,周边行业迅速发展。例如职业玩家、游戏主播、竞技组织方、影视演绎、周边商品、COSPLAY等等,泛娱乐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突显出来。因此,《指引》强调要平衡保护各方利益。

网游知识产权行为保全案件 原则上都要听证

广东高院说明,在网络游戏行为保全(要求涉嫌侵权方立即停止提供游戏下载、分发、运行等行为)案件中,往往情况紧急,且网络游戏的生命周期短、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玩家对游戏的黏着度高,被申请人的侵权行为具有持续性,如果不及时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将会给申请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指引》明确,在网游知识产权行为保全案件中,被申请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一般不影响行为保全措施的审查和执行。以防止涉嫌侵权方滥用管辖权异议来阻却行为保全的审查和执行。

广东高院同时说明,由于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的影响相当大,慎重起见,网络游戏的行为保全案件原则上应举行听证,确保法院作出公平、稳妥的处理决定。法院在审查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时,除了审查请求保护的知识产权效力是否稳定外,还应审查被申请人在构成侵权方面是否具有较大可能性。同时要遵循比例原则,即合理平衡申请人利益和被申请人利益,防止用力“过度”等。

申请人还应当依法提供担保,担保数额应相当于被申请人可能因执行行为保全措施所遭受的损失。

电竞赛事、主播解说等直播画面应予保护

在网游著作权纠纷领域,《指引》明确,运行网络游戏某一时刻所形成的静态画面,运行网络游戏某一时段所形成的连续动态画面,符合美术作品,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构成要件的,应予保护。

直播电子竞技赛事活动所形成的游戏直播画面,游戏主播个人进行的口头解说直播画面,符合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构成要件的,应予保护。

广东高院说明,当前大部分网络游戏并未给游戏用户提供足够的个性表达创作空间,此时应当认定游戏开发商是游戏连续动态画面的著作权人。但是,不能排除将来出现“高度自由化”网络游戏的可能性。比如,游戏只是设定简单的规则并提供了基本的素材工具,其他游戏内容均由玩家自由探索,甚至开放剧情或地图编辑器,允许和鼓励玩家创作新的游戏内容。这种情形下,不排除玩家有可能创作出具有独创性表达的新作品。如无违反约定,玩家对其创作的新作品享有相应著作权。

主播被高薪诱惑违约跳槽 一般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游戏主播被高薪引诱跳槽诉诸不正当竞争是较常见的纠纷。广东高院明确,对此类纠纷的审理应兼顾劳动者择业自由和投资者利益。通常情况下,主播若不存在利用原平台商业秘密等不当行为,则不能因其违约跳槽就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平台可通过与主播签合同的方式,对违约跳槽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约定。广东高院在《指引》中提出,网络游戏案件中可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恶意侵权的损害赔偿力度。可以考虑根据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权利交易费用计算所得数额的合理倍数等方式确定赔偿数额。

案例

2018年12月6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昆仑虚》诉《灵剑苍穹》等网游著作权侵权案一审开庭时的场景。通讯员供图

未经许可直播“梦幻西游”游戏内容 被判赔2000万元

2019年12月2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梦幻西游”网络游戏直播侵权案进行公开宣判,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此前,广州网易公司发现,广州华多公司擅自在其旗下的YY、虎牙等直播平台上组织主播人员直播“梦幻西游2”的游戏内容,认为其构成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经交涉未果,网易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华多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和赔偿1亿元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华多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赔偿网易公司2000万元。网易公司、华多公司均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梦幻西游”网络游戏的连续动态画面整体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应获得著作权法保护。华多公司未经许可组织主播人员直播涉案游戏,并从直播业务中抽成获利,直接侵害了网易公司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利,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关于赔偿金额,法院认为应综合考虑涉案游戏类型和知名度、侵权行为性质和情节、相关游戏直播许可市场情况、涉案游戏因素在直播平台获利中的贡献、维权费用等,酌定为2000万元。

视频平台传播《王者荣耀》游戏视频 一审判赔496万元

2019年9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对深圳腾讯公司起诉国内某视频平台侵权、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诉中禁令,裁定该视频平台立即停止传播涉《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直到案件审理结束。

此前,该视频平台以鼓励玩家上传等方式,传播了数千条《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且数量还在不断增长。此举被腾讯公司认为侵犯了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且劫持了腾讯公司游戏短视频业务的流量,对腾讯短视频市场的运营造成重大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

深圳腾讯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提出诉中禁令(行为保全)申请,并提供了共计5496万元的担保。

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查认为,深圳腾讯公司享有对《王者荣耀》游戏整体画面的著作权,且著作权效力稳定。某文化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视频平台设专区允许用户上传《王者荣耀》视频,吸引用户和流量,以获取商业利益,初步判断侵犯著作权的可能性较大,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考虑到若侵权行为继续,腾讯公司对《王者荣耀》游戏视频市场份额可能严重流失,在提供了足额担保的情况下,广州互联网法院遂作出了上述诉中禁令裁定。2020年2月,该案一审判决,某文化公司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成立,被判赔496万元。

知名游戏主播违约跳槽 被判赔4900万违约金

2018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知名游戏主播“嗨氏”与广州虎牙直播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嗨氏”江某涛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主播“嗨氏”为自己的跳槽行为付出4900万违约金的代价。

案情显示,江某涛(网名“嗨氏”)是一名游戏主播,拥有了大量粉丝。2017年,江某涛和广州虎牙公司签约成为后者旗下主播,不到1年个人收益达到1000多万元。但在合作期间内,江某涛违约离开虎牙公司平台,在武汉斗鱼公司的平台直播,虎牙公司遂提起诉讼。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江某涛违约,恶意明显,虎牙公司投入巨大,因江某涛违约造成的用户流失损失巨大,江某涛也因违约获得巨额收益,应由江某涛承担不利后果,故一审判决江某涛向虎牙公司支付违约金4900万元。广州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采写:南都记者 吴笋林 通讯员 黄慧辰 陈中山游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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