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再次大修增加近一倍条款:顺应时代变化
2019-10-22 15:05:28 作者:cdf520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10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法在2006年进行了一次较大幅度的修改,这是继上次修订13年后全国人大对该法的再一次大幅度修订。1991年该法制定时只有56条,2006年修订后增加到72条,本次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有130条,比原来增加了58条,增加近一倍条款,这种大幅度的修订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
大幅度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是解决社会新问题的迫切需要。过去十三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保护问题更为凸显,社会更加关注性侵、虐待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校园欺凌成为社会关注的新热点,互联网日益成为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大幅度修订法律。
大幅度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需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决定,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是有法可依。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未成年人保护涉及到国家治理以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尽快完善立法,以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立法指引和依据。
大幅度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回应社会关切的需要。近些年来,发生了多起未成年人受到严重伤害的恶性案件,这些案件暴露出未成年人保护立法还存在很多突出问题。法律规定的过于笼统和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司法机关以及政府部门很难具体应用。每当这类恶性案件发生,都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都会引发社会关于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呼吁。所以,大幅度修订,使其具备可操作性是本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主要任务,也是必须要回应的社会关切。
本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有130条,增加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两章,健全和完善监护制度,明确规定强制报告和从业禁止以及查询制度,规范校园欺凌和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处理,这些都是新时代在法治领域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发展。条款的增加体现了这部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但这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该法,相信通过审议以及未来向社会征求意见,还将发现更多需要立法回应的具体问题。我们相信并期待,全国人大这次将修订出一部更加全面、更可操作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全面加强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培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未来人才奠定法治基础。
(原题为《热评丨顺应时代变化 回应社会关切 未成年人保护法再次大修》)
大幅度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是解决社会新问题的迫切需要。过去十三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保护问题更为凸显,社会更加关注性侵、虐待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校园欺凌成为社会关注的新热点,互联网日益成为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大幅度修订法律。
大幅度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需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决定,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是有法可依。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未成年人保护涉及到国家治理以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尽快完善立法,以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立法指引和依据。
大幅度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回应社会关切的需要。近些年来,发生了多起未成年人受到严重伤害的恶性案件,这些案件暴露出未成年人保护立法还存在很多突出问题。法律规定的过于笼统和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司法机关以及政府部门很难具体应用。每当这类恶性案件发生,都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都会引发社会关于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呼吁。所以,大幅度修订,使其具备可操作性是本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主要任务,也是必须要回应的社会关切。
本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有130条,增加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两章,健全和完善监护制度,明确规定强制报告和从业禁止以及查询制度,规范校园欺凌和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处理,这些都是新时代在法治领域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发展。条款的增加体现了这部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但这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该法,相信通过审议以及未来向社会征求意见,还将发现更多需要立法回应的具体问题。我们相信并期待,全国人大这次将修订出一部更加全面、更可操作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全面加强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培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未来人才奠定法治基础。
(原题为《热评丨顺应时代变化 回应社会关切 未成年人保护法再次大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