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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诉你,恋爱时发的大额红包,分手时能要回吗?
2020-05-21 20:04:29 作者:佚名

原标题:律师告诉你,恋爱时发的大额红包,分手时能要回吗?

昨天

小编朋友圈流行这样一个段子

男方律师:

520、1314、9999等特殊金额可能被认定具有特殊含义,属于赠与,分手时不能主张返还。发红包请发100、1000、10000等普通金额。可能被认定为借款,分手时可主张返还。

需注意,备注中不要写“我爱你”、“节日快乐”等词汇,建议使用“这是你要的钱”、“你先拿去花”。

女方律师:

收到整数红包时请记得回复“谢谢亲爱的,节日红包好喜欢。”之类的话,锁定红包赠与性质。

但!

这不仅仅是个段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此前判决一宗案件,一男子在某年的5月21日给(前)女友转账52万,最终被认定属于借款,不属于“爱的赠与”,(前)女友需要归还。

男子给(前)女友转账520000元

分手后追债

小梁(化名)与小付(化名)自2018年3月开始恋爱,于同年9月分手。恋爱期间,小梁向小付多次转账总共202万元,双方没有签订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据。其中在2018年5月21日,小梁向小付转账52万元。同年6月11日,小付向小梁转账50万元。

两人分手后,小梁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他向小付转账的202万元属于借款性质,因小付已还款50万元,现要求小付归还152万元借款本息。

法庭上,小付答辩认为,这202万元属于双方在恋爱同居期间的紧密经济联系,系生意往来或赠与性质,不属于借贷性质,特别是5月21日小梁向她转账的520000元,是“我爱你”特定含义的表达。因此不同意小梁的诉讼请求。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1、小梁虽不能提供借款合同、借据等表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依据其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小梁并无将涉案款项赠与小付以及对小付经营的生意进行投资的意思表示。

2、小付在收取小梁转账款项后向小梁转账还款50万元,也表明涉案款项属于借款性质。

3、“520”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特殊含义,小梁向小付转账付款202万元中的52万元金额与“520”含义相差较大,小付主张该笔款项属于双方之间互赠的辩解理由不成立。

双方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小付应向小梁偿还借款。

那么,法律上到底是怎样规定的?

山西晚报记者进行了走访。

有人想知道:

特殊节日的特殊金额红包能否要回

5月20日,很多情侣之间都会发红包或者转账,以示对心上人的祝福和示爱。有的上班族第一句问候就是:你给人家发了多大的红包?大家也以此为话题,或是秀恩爱,或是吐槽自家爱人不浪漫,没有任何表示。

未婚男子小杨刚上班不久,谈了一个女朋友。“我看周围很多朋友都会给对象发个大红包,我也一样,转账520元。”小杨说,除此之外,还给对方买了一款包包,也花掉了几百元。

小杨说,他在抖音上发现这样一个说法,特殊日子里发520、1314的红包,属于赠与。“还有一个律师建议,最好发1000、10000等额度,备注上也不要写‘节日快乐’‘我爱你’等话语,最好留言‘你先花着’……这样,到时候还能要求返还。”小杨说,虽然对于正在热恋的男女朋友来说,发了红包还往回要,确实不太和谐,但是他也想知道,发特殊额度和发普通额度的红包或者转账,到底有什么区别?山西晚报记者走访了几位热恋中的男女朋友,至于发了520、1314这样的红包或者转账能否要求返还,他们对此的兴趣也很大,想知道个究竟。

图自新华网 图文无关

律师说法:

520、1314等额度,被认为是赠与

那么,如果是情侣之间发了类似的红包,万一分手以后,还能要回来吗?很多人也有类似疑问,山西晚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的王慧欣律师。她表示,最近她接手过一起类似的案件,就发生在省城迎泽区,双方处了几年男女朋友后分开了,由于相处期间两人涉及的金额在20万到30万元,所以男方就提起了诉讼,要求返还金额。

王慧欣律师表示,在恋爱过程中,一方为了表达爱意、增进感情而赠与对方财物,或为另一方购置的个人物品属于恋爱中的一般赠与行为。“像这种特殊日子里,发特殊额度的小额红包或者转账,比如520、1314和999等额度,会被认为是赠与行为,一旦恋爱关系结束,不能像借款一样要求返还。”

她接触的这起案件里,经过一审和二审判决,所有在情人节、七夕节、5月20日等发送的520元、1314元的特殊金额红包,都不予支持,无法返还。而像200元、2000元等普通金额的红包或者转账,不管是不是在特殊的日期,当事人是可以要求认定为借款,要求返还的。而且,备注里最好别写“我爱你,一生一世,节日快乐”等话语。一般情况下,5万以内被认为是小额,当然,也会根据经济是否发达而有所不同。

此外,王慧欣还给山西晚报记者介绍了另外一起类似的案件,发生在重庆。2019年6月,重庆的原告郑某与被告蔡某确立了恋爱关系后,通过微信多次、小额度向蔡某转款,其中包括520元、1314元等金额,共计1.4万元。经法院审理,郑某的多次微信转账方式支付金钱,本质上属于郑某为增进感情、维持恋爱关系的赠与行为。双方之间的赠与合同关系均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规定,因此要求返还特殊金额的诉讼要求不予支持。

律师建议:

特殊节日转账时可以这样操作

山西晚报记者采访了多位热恋中的男女朋友,他们均表示,不管发多大的,金额是否特殊,都不应该再往回要。“毕竟发这个红包都是你情我愿的,再往回要,也是对对方的不尊重。”几位接受采访的市民表示,每次发时最好金额不要太大,适当表达了自己的意思即可,毕竟都是普通人家,不要动不动就是几千上万的转。

“恋爱期间经济来往频繁且较为随意,一旦产生经济纠纷难以认定。因此,情侣间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筹码,热恋也要保持理智。尤其是一些为了面子,发很大红包的,事后又后悔的。”王慧欣表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小额赠与行为是现代生活恋爱的正常现象,可以增进感情,稳固恋爱关系,但是对于大额金钱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理,要注意保存可证实真情实感表达的证据,避免日后发生争议时无据可依。

王慧欣说,比如男朋友给女朋友发了红包,普通金额的,不是520、1314等,也没有表达任何祝福的意思,自己可以回“谢谢亲爱的,节日红包好喜欢”之类的话,锁定红包赠与性质。

法官传授“三步走”建议

熟人间借款也能安心拿回

为避免此类纠纷,法官建议,在熟人间进行款项借贷时,可依循“三步走”:

第一步:及时明确来往款项的性质。俗语有云“亲兄弟明算账”,即便双方系熟人关系,包括具有亲密关系的情侣关系,对于往来款项尤其是大额款项,双方应说明白、讲清楚款项的性质,避免事前碍于情面模糊款项的定性,事后对款项性质认识不一致而产生纠纷。

第二步:签订书面借款协议或出具借条。当双方具有借款合意并明确款项为借款时,为避免日后纠纷,应签订借款协议或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借据,并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借贷合同的关键内容,包括借贷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第三步:留存付款凭证,避免现金交付。现金交付难以留存书面证据,尽量以银行转账、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出借或归还借款。在转账中,可备注款项性质,转账完成后,保存付款凭证。除付款凭证外,双方关于借款还款的电子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也可以及时留存,以备日后之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恋爱时发的红包分手后该还吗?

网友热议

对于“恋爱时发的红包分手后该还吗”这个问题,不少网友看法不一。

部分网友表示,小额无所谓,大额还是应该还。

有网友认为,赠送的东西,怎么能要回来?

还有单身网友发出灵魂拷问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宋俊峰

综合新闻晨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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